英国上市公司36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6-05-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根据《中共英国上市公司365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公司党宣字〔2024〕4号)及公司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意识形态安全。

第二章 责任体系

第三条 公司党委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第四条 成立公司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经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系(中心)主任、机关科室主任为成员。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公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六条 公司党委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和师生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

第七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及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第八条 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和监管制度。

       课堂阵地: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纪律,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讲座论坛: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实行“一会一报”审批。

       网络阵地:规范公司网站、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宣传阵地:对院内宣传栏、电子屏、展板等实行统一管理和内容审核。

       员工活动:加强对员工社团、员工论坛、就业招聘会等的思想引导和管理。

第九条 建立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研判机制,每学期开展一次自查排查,关注重点人、重点群体、重大节点,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十条 对公司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四章 考评与问责

第十一条 公司接受公司党委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并根据考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 公司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纳入干部考核、评奖评优等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对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责任事故或违反本规定的,按照《中共英国上市公司365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英国上市公司365

2026年5月12日